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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0日作者:天门市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科
2008-6-25
2008年5月23日,天门市金晓葵等10名知名律师郑重地从市委书记别必雄等市领导手中接过了法律顾问的聘书。这是天门市在推进依法治市的进程中,首次为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及市政协领导聘请法律顾问。
在颁发聘书仪式上,金晓葵律师代表全体受聘律师作出郑重承诺:严格遵守《律师法》的规定,立足全市工作大局,发挥专业优势、提供法律服务,发挥“智囊”作用、主动建言献策,发挥顾问作用、化解社会矛盾,协助市领导工作,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勤勉尽责,为推动“法治天门”建设步伐,担当起律师的社会责任,奉献自己的力量。
天门市市委副书记、市长张爱国在讲话时指出,依法治市是天门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依法治国的重大举措。希望通过聘请法律顾问的方式,让一些优秀的律师成为全市领导机关和领导的法律参谋助手,让领导机关和领导运用法律手段更好地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更好地协调各部门之间的法律关系,解决各种纠纷和矛盾,使领导人从纷繁复杂的各种纠纷和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抓大事要事,促进依法治市,促进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和谐天门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